一览 — 法规时间线
| 时间 | 措施 |
|---|---|
| 2024-12-01 | 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》施行 — 将分散的管制整合为单一体系与统一清单 |
| 2025-02-04 | 对钨、碲、铋、钼、铟相关41个海关编码启动管制 |
| 2025-04 | 新增中重稀土7种(钐、钆、铽、镝、镥、钪、钇) |
| 2025-10-09 | 发布6项公告:新增稀土5种、锂电池及人造石墨负极材料、超硬材料、0.1%域外适用规则 |
| 2025-11-07 | 根据中美协议,上述10月公告6项暂停实施一年,至2026-11-10(公告第70号) |
| 2026-01-06 | 全面禁止对日本军事最终用户及用途出口两用物项(2026年第1号) |
| 2026年版清单 | 新增约70个物项 — 中重稀土编码7种、钨镍合金、特定钼粉、铟、铋、碲等 |
目前正在执行的管制
镓、锗、锑、石墨(2023年起)、钨钼系(2025年2月)、中重稀土7种(2025年4月)以及对日本军事用途的全面禁令(2026年1月)目前均在执行中。相关物项需中国出口商逐案申请出口许可,名义审查期为45天,但实际处理时间更长的情况持续被报告。
暂停中的措施 — 11月10日是分水岭
2025年10月9日发布的扩大措施(新增稀土5种、电池材料、超硬材料、0.1%域外适用规则)根据中美元首协议仅暂停实施至2026年11月10日。是否延长尚未决定,到期后有可能在四季度内恢复生效。尤其是域外适用规则一旦恢复,含有仅0.1%中国原产成分的第三国加工品也可能纳入管制,影响范围将远超原料直接进口。
运行方式之变 — 从许可制到指定出口商制
钨、锑已从逐案许可制转为指定出口商(国营贸易)制度。2026~2027年度仅15家企业具备钨出口资格、11家具备锑出口资格,且无法通过外部申请进入名单。采购的关键已不是"有没有供应渠道",而是**"供应渠道有没有出口资格"**。
对粉末买家的直接变化
2026年版管制清单新增了钨镍合金与特定钼粉。在金属粉末与AM粉末采购中,同一品名会因合金成分与纯度不同而管制归属不同,应在询价阶段按10位海关编码核实。
致采购负责人
- **在询价阶段按10位海关编码确定是否属管制物项。**同一品名会因成分、纯度而归属不同。
- 管制物项需提供最终用途·最终用户证明(EUS)。提前备齐文件可减少审查延误。
- **现在正是评估在11月10日到期前锁定四季度货量的时点。**措施一旦恢复,许可交期将成为比价格更大的变数。
- TKNCO对经营及采购的物项协助核实管制归属并配合许可文件。提供品名或CAS号,48小时内连同采购可行性一并回复。
本文为整理下列公开资料的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个别交易的管制归属需经报关及法务确认。
参考资料
- China Suspends Export Controls on Certain Critical Minerals — Pillsbury
- China Hits "Pause" on Rare-Earth Export Controls — Clark Hill
- China Temporarily Suspends Export Controls on Key Raw Materials — CIRS Group
- Dual-Use Item and Technology Catalogue, 2025 vs 2026 Comparison — China Briefing
- Recent China Export Control Actions Signal Active Enforcement — Morgan Lewis